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校考)各专业综合成绩分数线
专业及专业方向 综合成绩(满分1500分)
戏剧影视文学 1178.3
数字媒体艺术 1128.8
音乐学(钢琴方向) 1071.54
音乐学(器乐方向) 1100.34
音乐学(声乐方向) 1074.28
书法学 1052
舞蹈学 1083.67
注: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课成绩(750分制)与校考专业课成绩之和。
考试内容及分值:
1)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初试(笔试,满分 150 分)
①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中外文 学艺术基础知识(含少量历史 知识)(150 分)
复试(面试,满分 300 分)
①才艺展示:展示个人最具代 表性的艺术特长(100 分) ②构思阐述:在规定时间内, 按照给定的题目或提示构思 一则情节完整的故事(200 分)
三试(笔试,满分 300 分)
①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 视作品,按照要求进行评 析;或对指定文学作品进 行评析(200 分) ②新闻述评:在规定的时 间内,对给定的新闻报道 进行评论(100 分)
五、录取规则
1. 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 所报考专业有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该专业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并 合格。
3. 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 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依据各试合格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750 分),由高到低分专业(含招考方向)按招生计划数 4 倍的比例发放合格资格。考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old.bnu.edu.cn/admission)查询校考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5. 各专业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 分计)和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说明: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上海市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教育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
6. 在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科,满分750 分)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形成的综合成绩,分专业(含招考方向)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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