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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商洛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政策问答

2021-07-19 17:35:29阅读  

2021年商洛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政策问答

 

2021年商洛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政策问答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1〕5号)和《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商洛市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教发〔2021〕112号)要求,2021年我市普通高中继续实行网上招生录取。为帮助广大初中毕业学生和家长准确理解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现就有关问题予以解答,未尽之处请详询各县区科教体局(联系方式附后)。

 

1.2021年我市普通高中网上招生录取何时填报志愿?

答:2021年7月12日8时,各县区公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市考生于7月14日7时至7月17日24时之间,登陆“商洛市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平台”(http://61.185.136.231:3307/),选择填报志愿。未在我市平台填报志愿的考生,我市辖区内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及家长承担。

 

2. 2021年是否继续实行职普招生比不低于4:6政策?

答: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2021年陕西省继续严格落实职普比例不低于4:6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要求。

 

3.2021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2021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一是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录取,由各县区科教体局精准划定本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限内,登录“商洛市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填报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二是省示范高中和省标准化高中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本县区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符合条件且就读初中学校有定向招生计划的考生可以填报普通高中定向志愿。三是在外省、外市就读的我市户籍应届学生,回户籍所在县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户籍、学籍均在我市的其他考生具备同等录取资格。四是明确我市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五是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评价结果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非计分考试科目成绩作为高中学校录取的控制标准。六是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

 

4.2021年我市具有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的学校有哪些?

答:2021年,我市共19所普通高中学校具有招生资格,分别是:商洛中学(省示范高中)、商州区中学(省标准化高中)、商州区大荆中学(省标准化高中)、商州商丹高新学校(省标准化高中);洛南中学(省示范高中)、洛南县西关中学、洛南县古城中学、洛南县永丰中学、洛南县石坡中学;丹凤中学(省标准化高中);商南县高级中学(省示范高中)、商南县鹿城中学(省标准化高中);山阳中学(省示范高中)、山阳县城区第三中学(省标准化高中)、山阳县漫川中学(省标准化高中)、山阳县中村中学(省标准化高中);镇安中学(省标准化高中)、镇安慧源学校(省标准化高中);柞水中学(省示范高中)。

 

5.2021年我市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2021年,商洛中学由市教育局下达面向商州区以外六个县合计150名招生计划;其余计划面向商州区招生,并纳入商州区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统一编制管理,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全部面向本县区招生。

 

6.我市高中招生录取的组织形式是什么?

答:2021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在市中招领导小组领导下,全市统一组织安排、统一招生范围、统一招生方式、统一各阶段招生时间,实行平台同步报名招生,市、县区教育、招生部门协同推进、分工完成。

 

7.普通高中志愿是怎样设置的?

答:一是全市录取志愿。全市录取志愿为非必填选项,除商州区外,其余六县成绩达到本县县中录取分数线的应届考生可选填商洛中学;商州区应届考生可在县区录取志愿填报商洛中学。除商州区外的其余六县区填报商洛中学未被录取的应届考生不影响填报和参与其在本县普通高中录取。

二是县区录取志愿。成绩达到本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应届考生按初中毕业学籍或户籍(中考报名考试)所在县区选择填报1~5所公办、民办高中(志愿学校数为该县区具有高中招生资格学校的最大数量)。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应届考生可填报1所县区内省级示范高中或省级标准化高中。商洛中学面向商州区招生计划参加商州区的县区志愿批次招录。体育、艺术特长生可根据报考项目在本县区所有项目一致的学校中选择填报平行志愿,本县区无可报学校或服从调剂时可填报其他县区项目一致的招生学校志愿。

 

8.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答: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成绩达到报考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应届考生,在全市规定时间内登录“商洛市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平台”,一次性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志愿分两个层次:全市录取志愿1个(非必选项)、县区录取志愿多个(含定向生、普通统招、艺术体育特长生志愿)。考生应填报参加中考县区的普通高中志愿。

统一招生报名开始前,各县区、各初中学校可组织开展网上填报志愿技术辅导。统一招生志愿填报期间,严禁任何学校以指导为名组织学生集中填报志愿,严禁强制考生填写生源学校的通讯地址等信息,凡违规干预学生填报志愿将严肃追责。

 

9.初中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怎样填报志愿最理想?

答:我市普通高中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即各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达到本县区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建议考生将所有可选择的普通高中志愿学校全部都填报上。

 

10.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如何分批次录取?

答:2021年,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按照平行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第一批次:全市志愿录取。考生志愿填报结束后,在市上规定时间内,由市中招领导小组通过平台直接完成全市志愿(商洛中学)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本县区批次的录取。

第二批次:县区志愿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两日内,在市上规定时间内,由各县区组织完成辖区内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全部招生计划(含商洛中学面向商州区的招生计划)的录取(含定向、统招、特长生计划)。

 

11.征集志愿补录是怎么回事?哪些考生可以填报?

答:征集志愿是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一次补录。

属于补录学校所在县区学籍或户籍(中考报名考试)的考生,如未被录取,且初中学业考试成绩达到补录学校所在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再次填报志愿、参加录取。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填报征集志愿和参加补录。

 

12.定向招生条件有什么规定?

答:定向招生是指把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的50%名额拿出来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学校,实行定向招生。填报定向志愿的考生必须是有定向计划的初中学校中本地户籍、学籍连续满3年的考生,且初中学业考试成绩达到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定向生录取,按照填报定向志愿考生的初中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13.孩子成绩很好,也符合定向生条件,还有必要填报定向生志愿吗?

答:凡符合定向生条件的初中毕业生,都可以填报定向生志愿,成绩好的学生也不例外,这是孩子的正当权益,我们建议符合条件的孩子都应填报。

 

14.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有什么规定?

答:除市教育局批准具有市内跨县区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商洛中学)外,其他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比例要求进行招生。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擅自从外省、外市直接招生和跨省、跨市录取学生。

 

15.我是商洛户籍,一直随父母在市外读初中,能回商洛读高中吗?

答:可以。有两种途径:一是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户籍、学籍均在我市的其他考生具备同等录取资格;二是在就读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应先被参加考试地普通高中录取,经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跨省、跨市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

 

16.我是xx县初中毕业生,成绩达到本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想填报商洛中学,如果未录取,会影响我在本县的高中录取吗?

答:不影响。商洛中学面向除商州区以外的六县开展全市录取批次招生资格(非必选项),你可以同时填报全市录取批次的商洛中学志愿和你所在县录取批次的高中志愿,如果商洛中学未能录取,不会影响你在本县的高中录取。

 

17.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外县区普通高中吗?

答:不能。除商洛中学外,全市其他普通高中均在本县区范围内招生,考生只能填报所在县区普通高中。

 

18.在我市初中毕业的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后能在商洛上普通高中吗?

答: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发改委、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精神,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满1年以上(含1年),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随迁子女本人持有陕西省初中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可在符合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的情况下,在其毕业初中学校所在县区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就读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志愿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19.2021年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较往年有何新变化?

答:特长生录取方式略有变化。对符合报考资格、专业水平认定(采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科目成绩)合格且达到所报高中投档线以上的体育特长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对符合报考资格、专业水平认定合格且达到所报高中投档线以上的艺术特长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20.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如何保障?

答:在商洛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随迁子女,与我市的其他考生具备同等录取资格。

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及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中省有关优待办法执行。

 

2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能读普通高中吗?想继续上学怎么办?

答:不能就读普通高中。可报考职业中学或普通中专、技校、“3+2”分段培养。职业中专、技工学校都是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具有同等学历。职业中学毕业的学生既可以获得一技之长后选择就业,也可升入高职院校继续深造。

 

22.被普通高中录取后不及时入学注册会怎样?

答:招生学校向学生本人发放录取通知书,作为新生入学和注册学籍的唯一依据。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高中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可申请延期,但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满仍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入学资格。各县区、各初中学校要把此项要求传达到每一位考生和家长,确保人人知晓、共同遵守。

 

23.普通高中招生学籍管理有何规定?

答:录取结束后,学生学籍属被录取学校,其他学校不得抢注,坚决遏制学生无序流动。严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为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申请建立普通高中电子学籍;严禁为省内其他市、市内其他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手续;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杜绝无学籍、空挂学籍、学籍造假、人籍分离、一人双籍、就读年级与学籍年级不符、学籍信息错误等问题。

 

24.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如何建立?

答:普通高中学籍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取得毕业证书和转学、休学、退学、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依据。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依据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果,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为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注册的高一新生申请转接电子学籍,经县区、市学籍管理部门逐级审核后,建立普通高中学籍。

职业院校学生学籍,在学生入学注册后,由录取学校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并建立学籍,经市、县区学籍管理部门逐级审核后,建立职业中学学籍。

 

25.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何纪律要求?

答:今年,省市纪委将中小学招生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遵守商洛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十五条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学校无计划、超计划(含特长生)、不使用市级建立的统一招生平台组织招生录取,严格落实职普4:6比例招生要求,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任何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提前宣传、夸大宣传、违规宣传和提前组织招生、提前与考生签订录取协议、提前向初中毕业生预收课本费、住宿费等费用,变相“掐尖”选生源。

(3)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班额超过50人的招生编班行为。

(4)严禁无跨区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违规跨区域组织招生,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

(5)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省内其他市(县、区)和市内其他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此类学生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

(6)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学校直接跨省招收录取未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7)严禁市内任何单位、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为外地学校掐尖招生提供学生信息、考试场地、介绍学生等便利条件。

(8)严禁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9)严禁任何单位、学校在统一的招生志愿报名期间,以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志愿为名组织学生集中填报志愿,强制或变相强制违背考生意愿填报学校志愿。

(10)严禁市内各普通高中学校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的违规招生学生建立学籍。

(11)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以高额物质奖励、设置奖金、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12)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13)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一人双籍等现象,不得为违规招生学生办理转学和学籍转接。

(14)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成绩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中高考成绩数据。

(15)严禁招录未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得为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建立学籍。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商洛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0914-2321712

 

商州区科教体局0914-2390673

洛南县科教体局0914-7322371

丹凤县科教体局0914-3386835

商南县科教体局0914-6366971

山阳县科教体局0914-8383791

镇安县科教体局0914-5325872

柞水县科教体局0914-4325696

招生纪律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914-2330985

 

商南县私立高中民办学校

镇安县私立高中民办学校

丹凤县私立高中民办学校

山阳县私立高中民办学校

洛南县私立高中民办学校

柞水县私立高中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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