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学校国际代码:14097
(三)办学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6号
(四)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益阳医专)始建于1950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是全国首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全国首批学校急救教育省域培训基地、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口腔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国家口腔健康教育基地、国家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教育部“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优秀试点院校、湖南省防治血吸虫病培训基地,先后获评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最美高校、湖南省乡村医生优秀培养学校、湖南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校园、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平安建设示范校。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要求和限制
(五)学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方案,按要求及时向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报送备案。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最终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六)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补充: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学校相关专业不予录取。
(七)学校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三、录取原则、录取专业安排及录取结果的公布
(八)录取原则:学校提档比例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执行,对投档考生按照专业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若各省级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九)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十)学校通过招生网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www.hnyyyz.com/zs)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网站上查询。录取确认后,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用专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收费标准及证书颁发
(十一)学校的学费收取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护理、助产、健康管理、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专业5460元/生/年,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4600元/生/年;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4200元/生/年;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3500元/生/年。
(十二)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根据公寓住宿人数的不同,分为1000元/年/人(6人间)和1200元/年/人(4人间)。
(十三)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还可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十四)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勤、免、助等多渠道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学生克服经济上的困难,完成学业。
(十五)对于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学校颁发国家认可的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毕业生信息统一录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网址:www.chsi.com.cn)。
五、附则
(十六)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专科招生工作。
(十七)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八)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6号
联系电话:0737-4227752,0737-6355208
资助热线:0737-4204877
QQ咨询群:615199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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