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院全称: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国家代码:12985
第二条 校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野芷湖一号
第三条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第六条 招生对象:面向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参加湖北省组织升学考试的中职毕业生(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办编制的招生计划文件)。
第七条 学制及文凭:学制三年。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八条 学校依据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和专业发展规划,结合近几年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具体使用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面向社会公布。2023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 招生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严格执行各生源省份确定的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按照计划和投档成绩录取。
3.我校认可全国性加分政策和各生源省份加分政策。
4.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生5000元/年。
第十二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可申请得到学校困难补助。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电 话:027-87666655 传 真:027-87667779
网 址: www.hbskzy.cn 邮 箱: zs@hbsk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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